优惠论坛
标题:
丈夫沉迷DB不悟 妻子有权起诉离婚
[打印本页]
作者:
ldwbdde
时间:
2010-4-30 21:14
标题:
丈夫沉迷DB不悟 妻子有权起诉离婚
问:
# X3 m3 |3 k5 W9 w5 ~7 _" E
我今年35岁,与丈夫结婚5年了,3年前生育一子。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,婚后发现丈夫有DB的恶习。虽然我多次劝说他戒赌,但其非但不听还多次打骂我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认为两人没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基础和必要,想和丈夫离婚。请问,我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吗?
: L4 D' _& u% |) j+ r( j
答:
9 i {! n0 s4 f1 b
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DB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”在本案中,你的丈夫有DB恶习,并屡教不改,造成你们夫妻感情破裂,符合《婚姻法》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规定,你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解除与其的婚姻关系。
作者:
lxcyal
时间:
2011-12-31 09:00
就是说Dubo有可能妻离子散!
欢迎光临 优惠论坛 (https://www.tcelue.ooo/)
Powered by Discuz! X3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