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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逃逸2年的Dubo店长选择自首获得缓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一线天    时间: 2011-6-27 12:24
标题: 逃逸2年的Dubo店长选择自首获得缓刑
被委任管理Dubo场所的店长王华(化名),恰巧临时外出购物离开了Dubo场所,却阴差阳错地躲过了警方对Dubo经营场所的冲击抓捕。然而,眼看同案一个个昔日同伙落入法网被追究了刑事责任。王华更是东躲西藏,终日诚惶诚恐。2011年3月16日,无路可逃的王华选择了向警方自首,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近日,上海静安法院以开设DC罪判处王华拘役6个月,缓刑6个月,处罚金2万元。
# b; A  ]3 P4 Z% x2 i; |0 O7 j7 [    2009年1月,29岁的王华与同案犯应某(已判刑)商议,有应某租赁本市陕西北路某号,购置23台Dubo机经营Dubo场所,由王华担任该店的店长,具体负责Dubo场所的经营管理。期间,王华还介绍小军(已判刑)等人一起参与Dubo经营管理,又新添了31台Dubo机。同年7月7日,该Dubo场所被上海警方冲击后查封,因当天王华不在现场,遂得已逃逸。
% P- t3 g+ \( N0 z) x$ ^6 ?    到案后的王华交代说,眼看自己的同伙一个个地落入法网,获得逃逸后的自己,如同丧家之犬终日东躲西藏,有家不能归更无法面对家人那流淌不尽的泪水,他怕某一天突然被警方堵住在家门口,而惶惶不可终日。在走投无路状态下,选择了向警方的自首。
) W6 j+ a# c: O1 d) i- k* }    法院认为,王华明知他人开设DC却仍积极参与经营管理,该行为已构成了开设DC罪。王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,鉴于王华能够在犯罪后选择自动投案,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遂法院依法从轻对王华作出了处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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